《关于加强横向科研项目管理规范化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为切实加强我省横向科研项目规范化管理,提高横向科研经费使用效益,调动广大科研人员积极性,省科技厅联合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横向科研项目管理规范化的指导意见》(湘科发〔2021〕35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自2021年6月18日起实施。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背景情况
横向科研项目是促进高校、科研院所等科研单位和企业之间开展产学研合作的重要途径,有助于科研单位加大研发经费投入,实现研究成果与社会需求紧密对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深化“放管服”改革,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50号)、《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关于完善省级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激发创新活力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办发〔2017〕9号)等文件精神,规范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和经费使用,激发科研人员研究潜能,经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认真研究,结合我省实际,联合出台了《指导意见》。
二、基本原则
国家和我省在科研经费管理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明确横向经费由单位自主规范、自我管理,根据文件精神,《指导意见》提出了三项原则:
一是坚持统一要求与分类施策相协调,尊重科学规律,实行分类管理,激发科研人员积极性。
二是坚持合同约定优先和自主规范管理相结合,建立完善以信任为前提的科研管理机制,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人财
物自主支配权。
三是坚持绩效激励与加强科研诚信相结合,坚持完善激励机制与严肃问责追责机制等有机结合、保持权力与责任相一致。
三、主要内容
《指导意见》共十六条,主要包括总体要求、优化项目管理、规范经费使用以及完善绩效激励等内容,具体如下:
(一)总体要求。明确了《指导意见》的出台目的、适用范围等内容。
(二)优化项目管理。主要为进一步规范项目过程管理,一是明确了财政性资金横向科研项目委托方职责;二是明确了横向科研项目实行管办分离,规范横向科研项目合同及结题管理的具体要求;三是明确了研发失败或终止事项的处理要求。
(三)规范经费管理。为充分发挥横向科研项目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规范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提出具体意见:一是优化管理,创新服务方式,为科研人员减负;二是明晰横向科研经费管理权限和使用自主权,将横向科研项目与纵向项目分类管理,落实国家和省“放管服”改革要求。
(四)完善绩效激励。为提高科研人员的积极性,提出了积极鼓励承担横向科研项目、加大绩效激励力度的相关措施,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同时,从建立监督机制和加强科研诚信建设方面督促项目承担单位规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