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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于2014年3月成立,是学校宏观的、战略性的、综合性的发展规划和决策咨询机构,主要负责学校发展战略与学科建设的整体规划及管理工作。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内设发展规划科、目标管理科、学科建设科、研究生管理科。
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研究提出学校建设与发展战略及方针政策;负责学校事业发展的整体设计,提出学校发展规模、办学层次、办学类型及基本建设的建议。
2.负责研究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向学校提出政策建议并提供决策咨询;负责学校决策咨询委员会日常工作。
3.负责组织研究、论证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阶段性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实现规划的相关政策和文件;负责对学校发展规划、各专项规划及各二级单位发展规划的实施进行指导、检查、评估、修改、调整、验收等过程管理与监控。
4.负责学校学科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审核教学学院的学科建设规划并提出修订建议;负责各级重点学科的遴选、申报、建设、检查和评估工作,负责对各类重点学科经费使用进行管理与监控等。协助做好专业建设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校园建设规划等研究、编制、论证、修订和申报工作。
5.负责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研究并提出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方案;负责对学校重大改革项目进行研究、论证,并提出建议;负责对体制机制改革立项课题进行指导、组织验收等工作。
6.负责学校改革发展的政策研究工作,起草相关政策性文件,做好政策协调和优化资源配置工作。
7.负责加强大学章程建设,完善学校治理结构,制定科学评价体系。负责学校理事会建设工作。
8.负责学校制度体系建设,明确各单位工作任务;负责学校规章制度的“废、改、立”,组织各单位制定完善本单位相关工作制度,负责对各项制度的执行进行督查。
9.负责学校目标管理考核和精细化管理工作;负责学校重点规划项目、年度重点工作和年度开局项目的安排部署及督查督办。
10.负责制定学校高等教育研究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高等教育研究教育改革专题调研及团队建设工作;负责学校高等教育研究所日常管理工作。
11.负责学校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建设规划、方案制定与实施工作;负责学校硕士点申报与建设工作;负责指导、检查、调整各学科硕士点建设工作。
12.负责与上级对口管理部门和对口支援学校的联络与沟通工作;负责国内校际合作工作;积极推进与国内外高校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联培生)项目。
13.负责教师在校外担任兼职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的推荐和管理工作;
14.负责学校联培生的学籍管理和来校住校培养教育和管理工作;指导并协助联培生所在学院做好学生管理工作。
15.负责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的申报、验收工作。
16.负责做好永州市经济发展目标任务中高校工作任务的落实。
17.负责本单位各类资料的整理、归档与档案移交工作。
18.完成学校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