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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1年度永州市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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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1年度永州市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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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根据《永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规定,为了做好2011年度市级科学技术奖的推荐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奖励类别的推荐条件
  (一)永州市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1、候选人在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取得系列或者重大发现,丰富和拓展了学科的理论,引起该学科或相关学科领域的发展,为国内外同行所公认,获得国家或者省部级的重要科技奖励,对科学技术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重大贡献;2、候选人在科学技术活动中,特别是在高新技术领域取得系列或者重大技术发明,并以市场为导向,积极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实现产业化,引起该领域技术的跨越发展,促进了产业结构的变革,创造了重大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大的贡献。
  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候选人应当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并活跃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从事科学研究或者技术开发工作,具有副高以上技术职称。
  (二)永州市技术发明奖:授予运用科学技术做出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重大技术发明的公民、组织。要求该项技术发明为国内外首创,已获得国家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且实施应用一年以上,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永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1、在实施技术开发和推广项目中,研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产品,明显优于同类产品性能指标和技术经济指标或者对促进行业科技进步具有重大作用,并实施应用一年以上,经所在地税务机关或者主管部门财务(审计)证明,创造了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成果;2、在转化、推广科学技术成果、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做出突出贡献,在技术上或者转化推广的方法、措施上做出了重要创新,具有示范、带动和扩散能力,并实施应用一年以上,经所在地税务机关或者主管部门财务(审计)证明,创造了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成果;3、在实施社会公益项目中,对科学技术基础性工作和社会公益性科学技术事业出重要贡献,取得在关键技术或者系统集成上的创新,并实施应用一年以上,经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证明,创造了显著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及经济效益的成果;4、在决策科学化、管理现代化研究中,应用现代科学技术为决策科学化与管理现代化进行创造性研究,取得重大研究成果,并被市级以上决策和管理部门广泛应用一年以上,影响和意义重大,产生了显著的社会效益或者经济效益的成果;5、在科学技术普及活动中,选题内容或者表现形式、创作手法上创新性突出,带动了相关领域的后续科普作品创作,推动了科普作品创作事业的发展,对提高全民科学素质、营造科技创新环境、弘扬科学创新精神做出突出贡献,且科普著作出版时间一年以上(科普著作出版时间需在2010年12月以前)。
  符合上述推荐条件的各类科技成果,须于2011年12月20日前已通过省、市科技部门鉴定(验收、评审)或取得知识产权证书,并完成科技成果登记,无成果权属纠纷,且从未获得过同级及上级政府的科技奖励,其第一完成单位为本市法人单位的,方可推荐申报。
  二、推荐材料的要求
  1、永州市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推荐材料要求:推荐书一式七份及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五份。
  2、永州市技术发明奖推荐材料要求:永州市技术发明奖推荐书一式七份、知识产权证书、应用于生产实践的证明及效益证明材料(含财务审计报告、纳税证明、用户意见等)一式五份。
  3、永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材料要求:永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一式七份、科技成果证书、知识产权证书、理论成果被运用的证明、成果应用于生产实践的证明及效益证明材料(含财务审计报告、纳税证明、用户意见等)一式五份;整套技术资料一式两份。
  3、报送书面推荐材料的同时必须报送内容一致的电子版一份。推荐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可靠,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不得提供虚假资料、数据。
  4、《永州市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推荐书》、《永州市技术发明奖推荐书》、《永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均从永州科技网(http//:www.yzkj.gov.cn)“申报样本下载”区下载。
  5、学校科研处受理申报时间截止到2011年12月15日。逾期不予申报。
 
                                       科研处
                               二O一一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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