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动产学研合作上新台阶,11月30日上午,音乐与舞蹈学院与长沙歌舞剧院签订了校企合作框架协议,开启了音乐与舞蹈学院人才培养模式的新模式。
签约仪式上,长沙歌舞剧院副总经理马维和音乐与舞蹈学院党总支书记廖宁杰代表双方签订合作协议。双方将本着“长期合作、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实践基地建设、人才培养、大型文化项目攻关、精品剧节目生产、师资共建等方面开展合作。双方表示今后将把合作做实、做强、做大,实现共赢。
签约仪式结束后,廖宁杰还与在长沙歌舞剧院实习的学生进行了座谈,了解他们实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