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湖南省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131号)(见附件)的有关规定,现就有关候选人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校推荐上报名额:1名候选人。
二、推选范围和条件
推选范围: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
推选条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政治强、情怀深、自律严、人格正,师德师风高尚,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请符合推选条件且有意愿申报参评的人员按照附件1的要求将以下申报材料于6月1日报送人事处521办公室,电子稿发送至邮箱:szzc514@126.com。联系电话:6381163。
1.《2021年湖南省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
2.彩色登记照电子版;
3.详细事迹材料。
附件:关于开展2021年度湖南省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人事处
2021年5月28日
附件:关于开展2021年度湖南省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1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