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人事处]关于做好2021年永州市教师节表彰对象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1-08-13

校属各单位:

根据永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教师节表彰对象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永教通〔2021〕20号)(附件1)的有关规定,现就有关表彰对象候选人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校推荐指标:

永州市教育世家1名、永州市教书育人楷模1名、永州市优秀教师1名、永州市优秀班主任1名。

二、评选条件

详见附件1中的相关规定。

三、推荐程序

(一)二级单位择优推荐

各二级单位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参照评选条件,择优确定候选人向学校推荐,其中各教学单位可最多推荐教育世家、教书育人楷模、优秀教师候选人各1名,学生工作部负责推荐优秀班主任候选人1名。

(二)学校考察推荐参评

学校对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进行综合考察,研究确定最终的表彰对象推荐人选,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市教育局参评。

四、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请单位于8月15日中午12:00前将推荐申报材料(1.推荐表,2.推荐对象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邮箱:szzc514@126.com,详细纸质申报材料待学校确定推荐人选后再组织提交。

联系电话:6381163、15111603830(赵意成)。

附件:

附件1.《关于做好2021年教师节表彰对象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附件2.申报表格

人事处

202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