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141号)的有关规定,经本人申报,人事处资格审查,校学术委员会评议,拟推荐李钢同志参加2021年度享受湖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评选。现将推荐人选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日期:2021年10月14日—18日。若有异议,请在10月18日17:40前以书面形式实名制向纪检监察处、人事处反映。
联系电话:纪检监察处:6381404;人事处:6381163。
附件:2021年推荐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
人事处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