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经学校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现将2021年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资格审查及中级职称初次认定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日期:2021年12月10日至12月16日。若有异议,请在12月16日下午17:00前以书面形式实名制向纪检监察处、人事处反映。
联系电话:纪检监察处 6381404 人事处 6381163
附件:
1.2021年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资格审查结果(附申报人员《公示表》)
2.2021年度高校教师系列中级职称初次认定结果
校职改办
2021年12月10日
1.2021年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资格审查结果
2.2021年度高校教师系列中级职称初次认定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