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关于评选表彰2023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优秀大学生党员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学生支部大会酝酿讨论,各学院党总支考察推荐,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评议,校党委会讨论通过,现将2名湖南省普通高校优秀大学生党员推荐对象建议人选予以公示。欢迎广大师生对拟推荐对象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学习生活、遵规守纪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监督。如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信函或到组织部或学生工作部当面反映。
公示时间:5月26日至6月1日
受理部门:组织部(行政楼723室)
学生工作部(行政楼103室)
电话:0746-6381196
0746-6382589
附件:2023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优秀大学生党员推荐对象建议人选基本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