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集人事档案材料的通知
相关校属单位和教职工:
2020年人事档案整理工作即将开始,为保障人事档案材料的完整性,更好地为学校和教职工服务,现面向校属相关单位及教职工收集2019年的人事档案材料,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材料收集范围及归口部门
1.部分未移交的干部履历和自传(人事处);
2.2019年年度考核(人事处、组织部);抽调、挂职锻炼考核鉴定表(组织部、纪委);干部考察材料(组织部);
3.新取得的成套的学历学位材料(教职工个人);
4.职称评审表、认定表(人事处);
5.处干班培训材料(组织部)、青苗支持计划、英才支持计划申报表(人事处);
6.领导干部离任经济审计报告(审计处);
7.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登记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及干部任免审批表(组织部)。
8.党员材料及民主党派材料(组织部、党委宣传统战部)。
9.工会积极分子、芙蓉百岗先进个人、服务育人好员工(校工会);
10.教职工个人违规违纪违法处理处分类材料(纪委)。
11.工资异动登记表、各类合同协议、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人事处)。
12.其他应归未归的人事档案材料。
二、相关要求
1.人事档案材料采用国际标准A4纸型,材料左边应留有25mm-30mm的装订边。材料要求内容真实准确,字迹工整、清晰,无破损、无涂改和残缺。审批单位意见、公章齐全,要求填写的表格材料一般不留空格。除证书、证件需复印归档外,一般不能用复印件代替原件存档,使用复印件存档的,须经所在单位验证后经办人签字盖章,注明复印时间。
2.上述相关人事档案材料交本单位兼职档案员汇总,列好清单后于4月30日前报送档案馆206室,联系人:廖利香,联系电话:0746-6381636。
档案馆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