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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关于永州市工程建设领域评标专家招标评标违规情况的通报 (第一批)
发布时间:2020-09-09 00:00:00 作者:  来源:永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工程建设领域评标专家的管理,依法规范评标行为,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失信惩戒力度,深入推进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全面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秩序,市专治办根据各行业行政监管部门上报违规评标情况,决定对以下16名评标专家的违规评标行为予以通报:

12020622日,谭冠雄、蒋向东、王少林、廖锡明、刘明旺五位评标专家在永州市东安县明德学校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监理项目的评标过程中,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评分,引起其他投标人对评估结果提出质疑和异议,经复评后反映的情况属实,调整了中标候选人的排序。上述评标专家因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违反了《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湘发改法规〔2016417号)第三十八条第四款的规定,拖延了项目进度,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东安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依法依规对谭冠雄、蒋向东、廖锡明、刘明旺专家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评标一年,同时认定一般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对王少林已下发不良行为记录告知书,正依法处理中。

22020415日,陈伶俐、周建荣、王跃林、陈华英、黄卫胜五位评标专家在永州市新田县三井镇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建设项目的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部分分值的计算方式出现意见不一致情况。招标公司代理人员和招标人代表在监管部门监督下对评标报告进行复核,发现评标委员会严重违背了湘建监督[2018]116号文件中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投标报价评审标准。经多次向评标委员会解释和沟通,部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也提出了异议,但评标委员会组长陈伶俐不予认同,坚持使用自己理解的运算方式计算投标人的报价分值并签署评标报告和3个标明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其它专家评委在评标报告上签字,最终导致评标结果错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依据《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湘发改法规[2016]417号文件)、《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的通知》(湘发改公管[2019]963号文件)规定,新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该项目评标委员会组长陈伶俐处以暂停评标一年,暂停期间禁止以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名义参加评标工作,其他四个评委处以警告一次。

32019828日,薛俊娜、韩少武、匡三忠、龙盈叶、蒋陆春五位评标专家,在永州市祁阳县祁山路(大井北路以东)道路工程评标过程中,在招标文件要求所有的投标单位都必须进行网上查询的情况下,经监管人员多次要求并提醒,仍然未对所有的投标单位关键岗位人员的在建项目情况及社保缴纳情况进行网上查询,存在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的行为。因评标委员会的严重过失直接导致该项目工期一再延误,造成了重大影响。祁阳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依据《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等规定,对上述五位专家处以暂停评标一年,2020623日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进行了通报批评。

  42019114日,段成林作为评标专家在参加“零陵区古郡嘉苑二期监理项目”评标过程中,存在未按规定要求主动提出回避的情形。永州市零陵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永州市零陵区发展改革局依据《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等规定,对该专家给予通报批评。2020623日,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进行了通报批评。

以上通报的评标专家在我市评标过程中严重违反了相关法规,影响了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损害了其它投标人的利益,扰乱了我市招投标行业秩序。希望全市各位评标专家要深刻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强化遵法守纪意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评标,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共同营造我市公平公正、良性竞争的招投标市场环境。

                   永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

  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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